
武林风体育学院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实施方案
发布时间:2022-10-14 16:10:51 点击次数:1023
根据学校科研处通知,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,参照《海口经济学院科研项目资助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、《海口经济学院关于印发《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》(海经院[2022]36号)等文件的相关要求,现制订我院2021年12月-2022年9月科研成果统计工作。
一、领导小组
组长:刘少英
副组长:李万鹏、高小亮、王佳楠
成员:刘锟、路洋、褚婷
秘书:艾康
二、统计范围
1.针对全院教职工(没有科研成果的教师不需要填报),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。(2021年12月份的科研成果当年未报的本次可补报)。
2.科研成果指在正式出版社出版且有正式书号的学术著作(专著、编著、译著)、教材、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、被政府采纳的咨询研究报告;专利、获奖类科研成果;体育类获奖(指教师本人获奖)。
3.请严格参照《海口经济学院科研资助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对科研成果进行分类申报。
三、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
(一)工作程序
1.2022年10月22日18:00前,请各教研室认真组织教师做好科研成果、科研工作量登记工作,学生科请王佳楠副书记组织辅导员做好科研成果登记工作,确保真实、无重复、无漏报,最后以各教研室、学生科为单位上交艾康处。
2.为了科研成果登记规范统一,请认真填写并提交以下文件:
《202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登记表》+个人佐证材料(全体教职工填写,提交电子版)
(二)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
每项科研成果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(按照佐证材料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,可参照范例,对于未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个人,需要重新提交直至合格为止,时间截止:10月25日前)
1.出版著作与教材:PDF扫描件1份(封面、版权页面、检索的CIP版权页、字数证明原件(参编)),(另外,参编的提供主编提交申请书号时的申请表);
2.SCI、SSCI、A&HCI、EI、ISTP等收录论文:PDF扫描件1份(封面、目录页、论文全文、权威检索机构提供的检索报告);(无检索报告后期再补交)
3.中文论文类:PDF扫描件1份(期刊封面、目录、论文全文、中国知网检索页);
4.专利:PDF扫描件1份;
5.政府部门采纳的研究报告:PDF扫描件1份(提交由政府采用部门出具的采纳证明);
6.科研获奖成果:PDF扫描件1份(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);(注意:此项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优秀成果奖,不是教学获奖以及普通获奖。)
7.公开展出、出版或发表的艺术作品:PDF扫描件1份(封面、版权页、作品);
8.体育类参赛作品获奖:PDF扫描件1份(提交证书、秩序册封面、参赛名单等扫描件);
注:以上所有PDF扫描件务必清晰,统一命名为:成果完成人-成果类型-成果名称,一个科研成果做一个PDF扫描件,不要把多个成果合并在同一个PDF扫描件中。
(三)相关要求
1.科研成果的统计是学校科研成果奖励、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,各教研室、学生科应高度重视,2022年8月31日前成果按照《海口经济学院科研资助与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中各项科研工作指标内涵核定本单位人员科研成果,保证统计工作的客观、公正;2022年9月1日后执行《海口经济学院关于印发《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》(海经院[2022]36号)。
2.统计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,请及时与艾康联系,电话:15108903446。
附件:
附件3:关于印发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(校办印制下发版).pdf
武林风体育学院
2022年10月14日